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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5日 星期

开展交通秩序整治 助力“两城同创”


■蒋士英

当前,绝大多数驾驶员、行人都能够按照交通法规文明驾驶、文明行路,但也有部分群众交通安全法制意识淡薄,驾驶机动车急停猛拐、闯红灯、乱鸣喇叭、开远光灯、无证驾驶,甚至超速超员、酒驾、毒驾;个别群众驾驶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逆向行驶、随意横穿道路、闯红灯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危及他人交通安全,出现了个别群众对交通民警的依法管理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甚至暴力阻碍、对抗执勤民警依法执行公务,这都与我市“两城同创”的要求格格不入。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如何利用现有的宣传平台,把新交通安全法规迅速宣传到社会各界?这是交警宣传部门的职责,也是我市“两城同创”中对交通秩序整治的要求。借着新法规的发布时机,根据漯河市交通现状,市交警支队宣传部门积极协调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微博、微信新兴媒体以及社会宣传平台同步发声,共同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开展宣传。通过大力宣传,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闯红灯、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的现象明显减少,部分驾驶员“谈酒色变”,切实自觉做到了“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实际生活中,很多交通事故发生后,绝大多数驾驶员都能够立即报警、积极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等待民警处理,但是,也有极少数驾驶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都是锒铛入狱、悔不当初。为减少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发生,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推动“两城同创”上水平上台阶,市交警支队宣传部门制定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措施,邀请工作经验丰富的一线执勤民警、事故处理民警和事故案件双方当事人组成“交通安全法规宣讲小分队”,携带宣传资料、展板、警示片等,深入运输企业和有车单位、工厂、学校、乡镇、社区以及工地,以案讲法、现身说法,宣讲交通安全法规和出行常识,警示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呼吁大家从中吸取教训,保持警钟长鸣,将安全驾驶牢记心中,让广大群众知晓交通安全法规,逐步养成遵守法规、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通过宣传小分队几个月的广泛宣讲,受教育的人数达到上百万人次,绝大多数驾驶人和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做到不酒后驾驶、不闯红灯、文明出行,道路上车辆能够有序行驶、行人自觉走人行横道,市区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观,警民关系进一步融洽。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私家车越来越多,很多人加入驾驶员队伍中来,驾驶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文明交通意识淡薄,有些公交车、出租车司机驾驶不规范,行人不遵守交通秩序,出现机动车占压盲道、绿道,在道路上乱停乱放,公交车不到站牌上下乘客,出租车急停猛拐、不按规定行驶,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横穿马路等,都对我市的“两城同创”造成负面影响,有损于漯河的城市形象。

为倡树文明、和谐、畅通、有序的交通秩序,市交警支队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党委汇报,经市“两城同创”指挥部协调,《漯河日报》、《漯河晚报》每周分别提供1个整版,专门刊登曝光我市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横穿马路、翻阅交通护栏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经刊登70多期,100多个版面。

2016年1月28日,市区人民路与交通路交叉口西北角,行人自动抓拍系统正式上线运营,行人违章画面可以清晰地显示在东西两个LED大屏幕上。

后来,我市又在市区黄河路与泰山路交叉口又设置了一部“行人违法闯红灯自动抓拍曝光系统”。这些系统对闯红灯的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语音警示、自动分析抓拍,并同步在大型电子屏幕上曝光。现已抓拍、曝光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1.5万余人次。

作者单位:市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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