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屋产权人的申请,下列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现声明挂失。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我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申请,注销原证,补发不动产权证。
权利人 房屋坐落 证号 产籍号 面积(m2)
谷永锋 峨眉山路海龙实业 2014005158 140-499-IV.8.5.12 110.12
开发楼2号楼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