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花(身份证:411102******1523)申请对坐落于召陵区人民路际华3515经济适用房1号楼1幢204号[房产证:漯房权证召陵区字第2014005579号,土地证:漯国用(2003)第000864号]的一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原权利人牛新建名下的上述不动产由王金花继承。牛志忠(身份证:420106******0898)、牛志刚(身份证:411102******1530)放弃继承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上述不动产权利拟登记给王金花,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本机构将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联系电话:0395-3101081
特此公告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