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17年7月21日 星期

无标题


根据房屋产权人的申请,下列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现声明挂失。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我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申请,注销原证,补发不动产权证。

权利人 房屋坐落 证号 面积(m2)

杨红艳 源汇区建设路 0101019271 227.52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7月21日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1984-2006 China water transport. All Rights Reserved.
漯河日报社 版权所有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