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秋玲
7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全党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胜利前进。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具有深厚的历史基础、坚实的实践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源于对中国历史选择的自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发展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选择。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发展进程,最终落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选择。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从制度的角度看,也是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过程,这一过程可以分为不可分割的三个历史阶段。第一阶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为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奠定了政治条件;第二阶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的社会主义建设,为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供了基本经验;第三阶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的改革开放,为最终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奠定了最重要的实践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做出的历史选择。正如十八大报告指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九十多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必须倍加珍惜、始终坚持、不断发展。”这里所讲到的党和人民九十多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必须倍加珍惜、始终坚持、不断发展,就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历史选择的充分自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基于对中国发展实践的自信
制度是决定一国社会性质的具体标志,也是决定一国经济社会发展效率的重要因素。前者从制度的价值选择上研究其自信的科学性质,后者从国情和生产力发展的实践研究其自信的实际内容。对制度的自信是这两方面自信的综合。而这两方面自信都建立在实践基础上。对在一定制度下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的判断,实际上是对制度的检验。所以,制度自信不是凭空产生的,根本的是基于这一制度下的实践判断。实践是检验制度是否具有科学性的根本标准,也是检验这一制度的存在是否具有效率的根本依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飞速发展,经济增速历史罕见,经济规模巨大,位居世界第二已经多年,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与世界强国的距离越来越近,有些方面已经超越了世界先进水平。这些年,我国的社会主义实践已经雄辩地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适合我国发展现状和未来的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原则,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顺应了和平、发展、合作的时代潮流,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我们必须坚定这样的制度自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作者系市委党校党委委员、教育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