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房产档公(2017第032号)
根据申请人李海银、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源汇支行的申请,下列房屋他项权证书遗失,现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处产籍科。
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证号
李海银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漯押(登)字第6230号
限公司漯河源汇支行
漯河市房产交易处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