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34号
李会章(身份证:410401******0514)申请对坐落于舟山路【房产证号:漯河市房权证郾城区字第20070013728号】的一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原权利人李美仙名下的上述不动产由李会章继承。孙晨(身份证:411122******7573)放弃上述不动产权继承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上述不动产权利拟登记给李会章,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机构将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联系电话:0395-3101081
特此公告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