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版)通过实施“十百千”亿级企业及产业集群培育、“小升规”、“小升高”三大工程,培育一批支撑工业经济发展的大型企业、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使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三要建设三类项目,增强支撑能力。通过企业项目、研发平台项目、服务平台项目建设,促进一批企业做大做强。四要建立三项机制,强化工作保障。建立企业服务长效机制、部门配合联动机制、考核评价机制,为工业经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五要激发三大动力,加快动能转换。持续实施创新、改革、开放,为企业发展注入新活力。
会议原则通过了《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着力点,对于我市优化产业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进建筑业现代化、提升产业总体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装配式建筑议事协调机构,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配合联动,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二要加大支持力度。在土地利用、资金保障、税收优惠、交通运输等方面,制订政策措施,优先予以保障。三要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装配式建筑的重要意义和基本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认知度和知晓率,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装备式建筑发展的良好氛围。四要搞好示范引领。以政府投资项目为切入点,开展装配式建筑项目试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循序渐进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
会议原则通过了《漯河市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一窗受理”工作实施意见》。会议要求,一要统一思想认识。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一窗受理”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对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项目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坚定不移地加快推进。二要确保依法合规。一方面要解放思想,加快推进改革;另一方面所有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悖。三要实行清单管理。确定“容缺”受理清单,制订“先建后验”负面清单及准入标准、承诺和公示事项。四要部门配合联动。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联合审批、联合验收。五要加强监督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企业不严格履行承诺的,要严格追责;对部门管理缺位、失职不作为,给项目建设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六要提高业务能力。结合即将出台的实施意见,加强对相关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会议还原则通过了《漯河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高喜东,副市长栗社臣、吕娜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