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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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3日 星期

公告 漯不动产登公(2017)第477期


吕博持2009年11月20日与漯河市建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及相关票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我中心已初步审查,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咨询台提出异议,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办理不动产登记。房屋及土地状况:郾城区嫩江路鑫地佳园,图幅号:196-500-I,丘号:2,幢号:9,户号:404,建筑面积:174.67平方米。出让土地,分摊面积41.95平方米,原颁发的土地分割转让预登记证丢失。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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