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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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5日 星期

漯河市交通秩序违法行为第九十二次曝光

11月9日9∶17,黄河路与邙山路交叉口,豫L88886不按导向行驶,罚款50元、扣2分。
11月7日16∶44嵩山路上占压盲道,罚款200元。
11月9日8∶25五一路上占压盲道,罚款200元。
11月9日8∶45解放路上占压盲道,罚款200元。
11月8日13∶18五一路上占压盲道,罚款200元。
11月8日8∶41滨河路上占压盲道,罚款200元。
11月13日14∶24祁山路上占压盲道,罚款200元。
11月11日11∶31祁山路上占压公交车位,罚款200元。
11月8日11∶17长江路上占压绿道,罚款200元。
11月13日8∶27五一路上占压盲道,罚款200元。
11月7日15∶19黄河路上占用公交车位,罚款200元。
11月7日9∶42柳江路与嵩山路交叉口占压非机动车道,罚款200元。
11月11日14∶54祁山路上违章停车,罚款200元。
11月9日9∶29受降路上逆向停车,罚款200元。
11月9日11∶14人民路上占压斑马线,罚款200元。
11月11日8∶59汉江路上占压非机动车道,罚款200元。
11月9日 9∶04,黄河路与邙山路交叉口,豫LZB527不按导向行驶,罚款50元、扣2分。
11月9日10∶42,人民路与燕山路交叉口,豫LLL713闯红灯,罚款200元、扣6分。
11月9日15∶08,滦河路与中山路交叉口,豫LXX690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罚款100元、扣3分。
11月9日15∶46,黄河路与邙山路交叉口,豫LNX579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罚款100元、扣3分。

11月7日至13日,市“两城同创”指挥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市区部分主干道上机动车占压盲道、绿道、非机动车道、公交车位,逆向停车,夜间违规使用远光灯,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曝光,并公布车辆所有人信息。此次曝光的车辆,市交警部门全部录入交通违法系统,依法给予罚款、记分。对违法停放的无牌、假牌机动车、电动车予以拖离暂扣并依法处罚。

下一步,我们还将对市区所有主干道车辆、行人违法行为持续组织曝光,对于曝光的车辆,将由交警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同时,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将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以及户外电子显示屏上予以曝光。

我们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共创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市“两城同创”指挥部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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