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法制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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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4日 星期

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2017)169号

李留定(身份证:412702******8132)申请对坐落于源汇区解放路(房产证:漯房权证市字第0101007741号)的一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原权利人李兴名下的上述不动产由李留定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上述不动产权利拟登记给李留定,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机构将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联系电话:0395-3101081

特此公告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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