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丽娟)为认真贯彻省、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冲刺30天会议精神,切实强化现场督察,把最严密的管控、最严格的监督、最严肃的问责、最严厉的处罚落到实处,近日,市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攻坚突破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了《漯河市大气污染防治冲刺30天督察日考核方案》。
从该《方案》中,记者了解到,此次考核对象主要是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牵头环保重点工作的市直有关部门、市环保攻坚现场督察组,时间截至2017年12月31日。
督察日考核采取加减分制。如果省环保暗访组发现问题;省、市督察组(省第十强化督查组,市环保督察现场组,市纪委环保攻坚督察队)发现问题;省、市督察组交办问题,后督察整改不到位;省、市攻坚部门提出的处罚追责事项,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处罚追责不到位,这些情况都将给予扣分。
考核实行每日计分、每周公布排名、月底汇总排序,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底考核、奖惩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