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托对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名称: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29.28万元整(报价超出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招标采购项目:机关食堂服务(详见谈判文件)。
四、投标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和证件:1.供应商须是具有相应资质及服务能力的单位,开标时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如法人代表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投标单位须为2015或2016党政机关定点酒店,开标时须提供2015或2016年党政机关定点酒店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投标单位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开标时须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5.企业必须财务状况良好,单位信誉良好,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开标时须提供法定部门提供的最近缴纳社保清单(不少于10人)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应为独立供应商。以上材料和证件的缺项或不真实,其投标将会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3000元,投标保证金可为转账、电汇等形式,不接受现金交款。
六、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每天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地址: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2室(地址:漯河市郾城区黄山路25号)。方式:现场报名(投标单位须在漯河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中自行下载谈判公告)。报名及谈判文件领取须提交的资料: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2.供应商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应包含项目名称、编号等信息,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凡未按照上述规定要求报名的投标单位,其投标一切活动将会被拒绝。
七、投标人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两副)。
八、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9日(星期二)下午3:00
开标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3会议室
九、采购机构: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魏女士 电话:0395-3162276
具体内容详见漯河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