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者:赵义,土地证号:漯国用(2013)000905,坐落:郾城区淮河路建业森林半岛17幢2单元1003,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面积:17.39平方米;土地使用者:王平,土地证号:漯国用(2013)000876,坐落:郾城区淮河路建业森林半岛19幢1单元702,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面积:17.32平方米。因该土地证丢失,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我中心将依据申请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