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2015)郾民初字第00525-1号执行裁定书、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2015)郾民初字第00525-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潘冬梅所有的位于漯河市郾城区金山路双汇国际花园E01号楼1号房(产权证号:20130000666号)过户给刘闯所有,原证书公告作废。
漯河市房产交易处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