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者:杨新华,土地证号:2010001288,坐落:淞江路与金山路交叉口,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面积:77.70平方米,因该土地证丢失,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我中心将依据申请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