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房产公(2017第105号)
依据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7)豫0191执恢370-4号执行裁定书、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7)豫0191执恢370-1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郭松涛名下位于漯河市团结路的房产(产权证号:20090012378)过户到刘杰文名下(含维修基金),原证书公告作废。
漯河市房产交易处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