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工作安排,现将2018年度兵役登记工作公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对象
兵役登记的对象为2018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2018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男性高中(含中职、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也可登记。往年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更新,并申请报名应征。兵役登记后有应征入伍意愿的青年,可立即选择应征报名。未经过兵役登记的进行补登,已登记的进行核对。女青年和退伍军人不登记。
二、兵役登记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兵役登记程序
1.网上填写信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基本信息。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或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
3.现场确认。青年本人持打印或下载的表格,到乡(镇、街道)、学校武装部现场确认。
4.目测初审。乡(镇、街道)、学校武装部兵役登记站,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青年进行目测初审,依法确定应服兵役、缓服兵役、免服兵役或不得服兵役,填写兵役登记证,并报县级兵役机关审核。
5.领取兵役登记证。乡(镇、街道)、学校武装部将县级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青年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四、兵役登记办法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适龄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登记。各乡(镇、街道)、高中以上学校即日起设立固定兵役登记站,接收适龄男性青年登记表格,并为不方便上网的适龄青年提供网上登记、报名、打印表格等服务。高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武装部负责;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职、职高、技校)在校生、毕业生和其他社会青年,由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负责。
五、法律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三条规定: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6月30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
3.《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或者体格检查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六、业务咨询受理
适龄公民及家长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或关注河南征兵微信公众平台(hennanzhengbing)了解相关信息,或致电咨询当地征兵办公室。
漯河市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 2373012、2373013;县区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源汇区:2373305;郾城区:2373325;召陵区:2373345;临颍县2373368;舞阳县:2373387;经济技术开发区武装部:5757679。
漯河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