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市人民检察院的生动实践做出了回答:该院突出问题导向,运用“三个一”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取得明显成效,在我市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多次位居市直机关第一名。最近,来此调研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和省人民检察院巡视组对此给予充分肯定。
“我们始终紧抓‘两个责任’不松手,领导干部在决策时会更民主、更愿意倾听民意,在签字时会更谨慎、更规范,在日常工作和执法办案时会更透明、更有敬畏,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四风’时更有动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连东对此深有感触地说。
一张责任清单
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无规矩不成方圆。市人民检察院加强责任清单的制订和执行,用“责任归位”促进“责任到位”。
行胜于言。每年年初,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专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订《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细化领导班子、检察长、其他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组长的监督责任。“头雁”立规矩,干警行为有尺度。全市检察机关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无违法违纪保证书》,形成环环相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链。
清单是基础,执行是关键。该院实行“落实主体责任记录本”制度,每季度对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公开通报。同时注重考核引导,层层传导压力。制订了《漯河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漯河市人民检察院考核评价各县区检察院和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对各县区检察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半年督导和年度考核,并由市人民检察院分包联系各基层检察院的副检察长带队到县区检察院就考核情况进行面对面反馈,对照清单逐项要求整改落实。
如今,对照清单规范自己的言行和工作成了我市每个检察干警的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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