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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监督利剑
实现自我净化
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市人民检察院擦亮内部监督利剑,推进检察权运行公开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
强化决策监督。制订《漯河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漯河市检察机关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修订《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议事决策程序。通过纪检组长参加、监察处长列席院党组会、检委会等,强化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重大案件处理集体决策等制度的监督。几年来,参与招投标、装备采购、工程验收等监督事项40余次。
强化执法监督。围绕重点业务部门和重要办案环节,认真落实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积极参与执法检查。在两级检察院设立案件流程监控员,全程、同步、动态监督司法办案活动,对发现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提醒。
强化作风监督。狠抓检务督察,组织人员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督察。2016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自行和交叉检务督察60多次,发出检务督察通报242期。实行市人民检察院班子成员值周制度,通过周一集体点名、周中抽查、会风会纪监督、突击检查等,对工作纪律、公务车辆管理、干警8小时外行为禁令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强化干部监督。通过制订《检察人员操办婚丧喜庆有关事宜若干规定》、严格落实“三查三述两报告”制度、督促各部门签订“不私设小金库公开承诺书”等,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纪检组、监察处紧盯问题,铁面监督问责,严肃通报整改,深化执纪监督效果。组织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设立信访督查专员,下功夫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问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一项巡察制度
突出整改作风问题
市人民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开展系统内巡察,研究制订巡察工作实施细则和巡察清单,明确了各环节的主要流程、工作标准和基本要求,积极推进巡察常态化,剑指作风问题。
该院通过查、防、控三个环节,在检察机关建立以人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巡察新机制。组织人员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工作纪律、执法办案等情况进行全天候、全覆盖、无遗漏式的“天网”式巡察。2016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对4个基层院开展巡察。通过巡察,发现各类线索72个、问题30个,限期整改问题30个。
巡察问责的板子首先打到了“关键少数”的身上。在对县区检察院的巡察中,对发现的一般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对于突出问题,由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专项调查,去年给予1人行政警告处分,对1名班子成员和1名中层正职进行诫勉谈话,形成了巡察震慑。
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严格落实,为我市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和不竭动力。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先后获得“全国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反贪污贿赂犯罪专项活动先进集体”、“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和“全省维稳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检察业务能手”、“全省检察之星”、“全省检察业务十佳标兵”、“全省优秀反贪局长”、“全省优秀公诉人”等一批优秀人才。闫 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