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第175号
班钰(身份证:411102******002X)申请对坐落于源汇区芙蓉里[房产证:漯房权证市字第0101017638号,土地证:漯国用(2003)字第10555号]的一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原权利人班炜名下的上述不动产(班炜个人拥有部分)由班钰继承。李秀花(身份证:411102******0021)、刘会霞(身份证:411102******1545)放弃上述不动产权继承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上述不动产权利拟登记给班钰,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机构将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联系电话:0395-3101081。
特此公告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