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请人王花、王红云(王朝阳)的申请,下列房屋他项权证书遗失,现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处产籍科。
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证号
马向明 王朝阳 2011004545
漯河市房产交易处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