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豫1104执24号、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豫1104执24号,将被执行人漯河双龙纺织有限公司名下的漯河市房权证高新开发区第0000003870、0000003871、0000003872、0000003902、0000003904、0000003914的房屋所有权过户至漯河市逢春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所有,原证书公告作废。
漯河市房产交易处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