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监会召开2018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明确今年银行监管十大工作任务,其中一项是重点控制居民杠杆率过快增长,打击挪用消费贷款、违规透支信用卡等行为,严控个人贷款违规流入股市和房市。
此前,为规范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用途,各地银监局曾下发通知,要求银行机构对个人消费贷款资金用途开展自查,同时监管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对违规的银行机构进行了处罚。然而,在银行贷款规模管控趋紧,个别地区楼市依旧过热、房价虚高不下的当下,仍有不少资金涌向房地产市场,其中,个人消费贷款资金既不乏流入房地产市场,也有流入股市和用于生产经营,改变了用途。
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其危害性不可忽视,除了极易导致借款人违约风险和骗贷案发生,给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埋下隐患外,信贷资金绕道流入股市、楼市,既加大居民杠杆率,又吹大市场泡沫,不仅增加金融风险防范的难度,更扰乱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经济社会稳定及健康发展。因此,须对此类行为予以持续严打。
首先,监管部门要及时修订完善相应法规,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在此基础上,督促银行机构完善个人贷款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强化贷款“三查”制度落实,坚决杜绝在贷款审查发放上“习以为常”的惯性思维和不尽职的行为,严格监测贷款资金流向,确保贷款用途真实性。
其次,监管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有选择、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对银行机构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现场检查,对于存在管理不到位或内外勾结,导致消费贷款被挪用,资金流入股市、楼市等违规行为的,严厉处罚、严格问责,充分发挥监管的威慑力和震慑力。
最后,银行机构发现借款人有挪用贷款资金行为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立即收回贷款,并加收罚息。同时,将借款人的违约行为在个人征信记录上予以记载,并列入“黑名单”,让违约者付出应有代价。
据《上海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