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豫1103执420-2号、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豫1103执420-2号,将被执行人白佳丽位于郾城区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叉口MOCO新世界6号楼27楼2701的房产(产权证号为:2015012524号)所有权归买受人王慧云所有。原证书公告作废。
漯河市房产交易处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