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是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省政府下达我市耕地保护目标284.51万亩。目前我市耕地保有量仅超出保护目标0.5099万亩,已临近警戒红线,其中部分县区已突破耕地保有量红线,今后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将实行占一补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