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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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8日 星期

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2018)018号

万荣花(身份证:411102******1523)申请对坐落于光明路【房产证:漯河市房权证源汇区字第0000052081号,土地证:漯国用(2002)字第2643号】、源汇区水楼前街【房产证:漯房权证市字第0101011285号,土地证:漯国用(97)字第4312号】的两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原权利人李华亭名下的上述不动产由万荣花继承。李美红(身份证:411102******152X)、李万雯(身份证:411102******0042)放弃上述不动产权继承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上述不动产权利拟登记给万荣花,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机构将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联系电话:0395-3101081。

特此公告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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