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市工商局召开了房地产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推进会。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放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涉及导向问题的房地产违法广告行为。房地产广告中含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内容的;含有淫秽、迷信、民族歧视、性别歧视等内容的;含有宣传地王、楼王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二是未取得有效证明文件的房地产违法广告行为。预售商品房项目必须取得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广告发布者及广告经营者才能发布该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销售广告。三是内容不真实、不合法的房地产违法广告行为。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的;含有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含有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的;含有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承诺的;含有融资或者变相融资内容的;房地产销售广告未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和发证机关的等虚假违法广告。马 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