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号:20170007585,抵押权人:西华县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抵押人:高保平,因不动产登记证明丢失,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我中心将依据申请人申请,补发新证。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