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纪委强化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工作衔接,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查办结果反馈、问题线索规范处置、督导检查四项工作机制,严把村‘两委’换届选举关,开展基层‘微权’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加大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已取得初步工作成效。”4月24日上午,舞阳县纪委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县就通过资格审查杜绝了5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村“两委”干部队伍。根据移交的线索中止1名党员的党员权利,正在与公安机关联合查办一起党员干部涉恶问题案件,并已经取得重要进展。
为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效合力,该县对涉黑、涉恶腐败案件线索移送做出明确要求,规定对于在对涉黑、涉恶普通刑事案件中的涉案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公安机关要在立案决定做出后5日内通报给县纪委,对发现的直接参与黑恶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或涉嫌收受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要在3个工作日内移送县纪委;县纪委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对通报和移送的案件情况和问题线索建立台账、逐件登记、定期核对,实行痕迹化管理。
该县确保移送线索得到快速高效处置,建立了查办结果反馈、问题线索规范处置和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对于相互移送的线索,每15天相互通报一次办理进度,案件办结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移送单位;对于应该由纪检监察部门承办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分办、限期办结制度,并明确一律由县纪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快查快办,立足监督问责职责定位,强化督导检查。对工作推动不力、推诿扯皮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的,严肃追责问责。
该县成立了由县纪委常委任组长的村“两委”换届选举资格审查组,对照省、市确定的不宜确定为村“两委”候选人的10类人员标准,对候选人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有效防止了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人员进入村“两委”干部队伍。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4月份以来,该县开展了以“盯紧‘微官’、整治‘微权’、亮剑‘微腐’”为核心的基层“微权”专项治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严惩腐败行为,强化落实整改,对发送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进行坚决整治,规范基层权力运行。赵明奇 刘晓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