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承建的河南省南水北调渠首及沿线土地整治重大项目(第一期)II片区延津县第四年度工程(20标段)工程结算及审计工作全部完成,请与该工程有关的项目负责人及所有债权债务人自此通知发布之日起7日内前往我公司办理有关核对手续和登记,并协商妥善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逾期不到者,视为对该工程结算及审核内容的认可和相关权利的放弃。届时,我公司将采取必要措施首先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其后果由各责任方自行承担,我公司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人及电话:田经理 13839589979
特此通知
漯河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