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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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8日 星期

坚持奖惩并举 激发干事动力
——深入纠“四风”持续转作风系列评论之四

■本报评论员

纠“四风”、转作风,根本目的在于荡涤发展过程中的不良风气,以优良的作风推动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收到预期效果,必须建立一套严格的考核机制,奖惩并举,推动我市党员干部作风实现根本性好转。

正向激励与负向激励相结合。奖勤罚懒、赏罚严明,是我们考核工作、带好队伍的前提。为此,我们首先要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奖惩机制,通过具体的制度和考核办法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具体办法上,要做到正激励与负激励相结合,既对为漯河改革发展稳定做出突出贡献、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成效显著、开展服务优质高效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褒奖,又对纠“四风”转作风不积极、落实工作效果差、不作为不落实不负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治。通过奖,奖出活力、奖出干劲;通过惩,惩出压力、惩出责任。

畅通考评监督渠道。作风问题,从根本上来说反映着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因此,我们对作风问题的考查,一定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要创造条件开门接受群众的意见、建议,千万不能关起门来以内部考核代替群众评议。尤其是与群众打交道较多的一些政府职能部门,一定要亮工作职责、亮服务承诺、亮监督渠道,在方便群众办事的同时接受群众监督,从而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服务质量和效能。同时,还要通过定期讲评、专题评议、社会评价等形式,让社会各界直接参与政府部门的作风考评工作,以外力驱动内力,(下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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