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 全县检察机关严守提起公益诉讼主体的法律定位,将公益诉讼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突出公益诉讼监督重点,开展公益诉讼活动,为全县经济发展奠定了营造出了良好的环境。
提高站位,构建公益诉讼新格局。联合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让县委、县政府带头维护检察机关作为提起公益诉讼主体的法律定位;联合县纪委、监察委下发《关于建立“双移送”和“结果反馈”司法衔接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对涉嫌损害公益、职务犯罪和违法行为的线索移送和反馈做出明确规定,让公益诉讼工作形成“县委、县政府挂帅,县检察院深耕细作,县纪委、监察委提供保障”的工作格局。
巧妙结合,突出公益诉讼监督重点。县检察院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要求,推动治理食品药品安全、饮用水安全、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问题;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要求,依法开展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专项资金使用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至目前,共排查梳理公益诉讼线索13条,移送纪委、监察委案件线索2条。
创新方式,活用公益诉讼前置程序。县检察院注重发挥诉前检察建议的作用,针对行政执法机关行政不作为或违法行使职权行为,及时下发检察建议,帮助其进行整改;主动在危害国家和社会公益问题突出、行政违法行为多发的领域定期进行监督,有效公益受损 。至目前,向人防部门下发检察建议12份,督促追回易地建设费500余万元,及时挽回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广泛宣传,营造公益诉讼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微信、门户网站、公益诉讼公众号和检务公开大厅等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公益诉讼最新动态;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公益诉讼进社区等形式,对公益诉讼专业知识进行讲解;制作公益诉讼专题片,在电视台及网站循环播放;结合“法治宣传周”活动,设立宣传台、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进行法律宣传,共发放公益诉讼宣传单300余份,画册270余本,向群众解答相关问题20余人次。
量化管理,锤炼公益诉讼过硬队伍。该县推行量化管理,出台量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部门工作目标量化管理及考核办法,实现了从“人管人”向“制度管人”转变,队伍和业务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将主管副检察长下沉办案一线,进一步压实员额制检察官办案责任,确保公益诉讼干警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为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提供人才保障。
韩 静 罗 琼 王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