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者:杨爱华,土地证号:2010001507,坐落:漓江路迎丰化工有限公责任司11号家属楼402室,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面积:15.7平方米,因土地证丢失,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我中心将依据申请人申请,补发新证。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