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年报关乎诚信。维护交易安全,营造公平环境。
一份年报关乎机遇。远离异常名录,抓住发展机遇。
一份年报关乎未来。争做守信企业,积累信用资本。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强化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工商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8〕42号)文件要求,2017年度年报起实施工商、海关年报“多报合一”。自2017年度年报开始,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单位、加工生产企业和有减免税设备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海关管理企业”)不再通过海关相关业务平台报送海关年报,相关个体工商户也不适用纸质年报,改为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内容在现有向工商(含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报信息的基础上,增加英文名称、英文地址等海关年报事项,新增的海关年报事项不对社会公示。
2017年度海关管理企业“多报合一”年报报送时间为2018年5月1日至8月31日。截至8月31日仍未报送年报的由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多报合一”年报前已向工商部门报送年报的除外),从2018年度开始,年报时间统一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还没有年报的企业要抓紧时间了,未按时完成年报将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受到以下限制:
1.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活动。在申请办理各类登记备案事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资质审核、从业任职资格等有关事项时,行政管理部门将予以审慎审查。
2.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贷款、担保、保险等商事活动的参考依据。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个体户,金融机构不受理其银行开户、贷款等业务。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由国家工商总局或者省工商局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相关信息将被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任职资格相关事项受到限制,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商事主体的董事、监事及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年报填报入口:①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ha.gsxt.gov.cn)②进入“漯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http://www.lhgs.gov.cn/)官方网站,点击“网上年报”。在“年报填报指南”模块可以观看填报流程动画演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