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舞阳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90052
反映情况:漯河市舞阳县舞泉镇高庄化工厂把化工废料堆在村内,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6月10日,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9批D410000201806090052号信访举报交办单后,按照监管责任权限划分,我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协调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舞阳县委、县政府下发督办通知(漯环督整办〔2018〕18号)。舞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按照“一案一组”的原则,立即成立专案组,对举报问题进行全面调查。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舞阳金地钙业有限公司院内存储的脱盐石膏来源于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制盐厂,根据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该公司贮存的脱盐石膏含水分1.53%、含氯化钠0.76%、含碳酸钙48.20%、含氢氧化镁4.16%、含硫酸钙45.35%,主要用作石膏类制品厂、砖厂、水泥厂等企业生产原料。2016年至今,因产品质量、债务纠纷、市场需求、经营不善等原因,该公司外债巨大、濒临破产,造成产品大量积存,目前院内尚贮存脱盐石膏约5万吨,地面全部硬化,采取了防尘覆盖等措施。其间,县环保局每月两次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舞泉镇政府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不定时巡查,督促该公司认真落实防扬尘措施。
处理及整改情况:6月12日,舞阳县召开县长办公会,制订了具体整改措施:⑴对金地钙业有限公司切实加大日常环境监管力度,县环保局每月两次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舞泉镇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不定时巡查,督促该公司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⑵舞泉镇政府协助金地钙业有限公司迅速制订脱盐石膏处置方案,用一个月时间,将脱盐石膏转移到具有规范“三防”措施的场所存放。⑶由于金地钙业有限公司与场地租赁方存在债务纠纷,由专案组负责协调双方关系,确保脱盐石膏顺利转移。⑷在脱盐石膏清运期间,由舞泉镇政府负责做好监督防范工作。按照固体废物贮存标准,对堆体进行全覆盖,防止雨水冲刷流失,在清运过程中落实抑尘措施,运输车辆要密闭防扬散。⑸专案组要加强全过程监督,确保脱盐石膏转移按时完成。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抽调有关单位参与充实专案组工作,彻底解决高庄村当前的环境保护、信访稳定等问题。
问责情况:无。
二、临颍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00011
反映情况:漯河市临颍县繁城回族镇尼庄社区南边有一个养鸡场,臭气难闻,虫蝇滋生。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6月10日,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9批D410000201806100011号信访举报交办单后,按照监管责任权限划分,我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协调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临颍县委、县政府下发督办通知(漯环督整办〔2018〕18号),临颍县立即成立了由县环保局、县畜牧局、繁城回族镇政府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迅速进驻繁城回族镇尼庄村展开调查。经现场核查:临颍县正邦养鸡场存栏蛋鸡9000只,根据《河南省畜牧局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的通知》(豫牧〔2017〕18号)文件精神,该养鸡场不属于规模化养殖场,不在环保部门规模化养殖场管理范围内;根据《临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颍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临政办[2016]77号)规定,该养殖场不属于临颍县划定的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同时,该养殖场在2016年配套建有“三防”措施的晾晒棚,采取干清粪工艺处理粪便,但该养鸡场的粪便有部分未入棚晾晒,排入周边小树林,导致周边气味难闻;该鸡场成立时间早,远离村庄,但随着乡镇发展,2012年在旁边建设了尼庄社区。
处理及整改情况:鉴于正邦养鸡场距离尼庄社区太近,影响社区环境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政策及上级要求,繁城回族镇人民政府决定予以取缔。取缔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6月16日前),采取措施消减蛋鸡存栏数量:⑴粪污沉淀池必须密封覆盖,已整改到位。⑵堆粪厂按照“三防”要求进行整改,并进行密封围挡,安装除臭设备,消除异味,已整改到位。⑶原露天堆粪厂残余鸡粪予以彻底清除,并对涉及土地进行复耕,现已清除干净,地面已恢复为耕地。⑷粪污做到日产日清,保证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⑸6月16日前由畜牧部门出具检疫证书,处理5000只出栏到龄蛋鸡,不再填栏。第二阶段(6月17日~11月30日):⑴由工商部门注销正邦养鸡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⑵剩余蛋鸡在11月底前处置完毕,达到停业取缔目的。
问责情况:无。
漯河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