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10号文),这是首次以规范性文件的方式,规范民间借贷活动,可谓是对民间借贷的重磅出击,以往民间借贷所带来的金融风险有望得到良好规制。
10号文指出,“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用于借贷……严厉打击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这其实是对高利贷行业资金来源的肃清。
10号文提到,“各有关方面要充分认识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必要性和暴力催收的社会危害性……严厉打击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
当前在互联网金融、P2P金融盛行的情况下,一些民间借贷渗透到没有还款能力的人群中,从而导致不良资产增加。民间借贷中介机构再将不良资产处置外包给“催收公司”,而这些催收公司良莠不齐,有的将追回的资金总额与本月工资挂钩,从而反向激励了这些员工为了催收不择手段,甚至采取变相非法拘禁、骚扰亲友等方法,最终引发社会事件。
曾有业内代表提到自己公司放贷的资金来源于某银行,银行为其授信,他们再向更小的借贷人“零售”。殊不知这种行为可能涉嫌高利转贷,一定要注意风险。如今看10号文,直接点出“严厉打击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刑法》第175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最高刑期七年。
综上所述,民间金融之路,远非想象中的顺畅,乱象引来了更严厉的监管,此次10号文的出台势必会对民间借贷环境做出大清理。作为民间借贷的中介平台、从业机构和人员,要时刻警惕法律风险,了解红线在哪,知道最新文件的着力点,以便加紧自查,下架不合规业务,逐渐走向持牌。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