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卫(身份证号:411123******9578):
因你长期旷工,本单位已于2018年2月8日解除与你的聘用合同,因多种方式找不到你,特公告送达。如有异议,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一年内向漯河市郾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郾城区人大代表联络服务中心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