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决定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我国将通过实行部分养老保险基金中央统一调剂使用,合理均衡地区间基金负担,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整体抗风险能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表示,从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总体情况来看,运行较为平稳,能够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但省与省之间基金不平衡的问题日益严重,靠省级统筹难以解决,需要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在全国范围对基金进行适度调剂。
具体来说,中央调剂基金由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上解的资金构成,按照各省份职工平均工资的90%和在职应参保人数作为计算上解额的基数,上解比例从3%起步,逐步提高。
在拨付方面,《通知》确定,中央调剂基金实行以收定支,当年筹集的资金全部拨付地方。中央调剂基金按照人均定额拨付,根据人社部、财政部核定的各省份离退休人数确定拨付资金数额。
与此同时,《通知》也确定,中央调剂金只是养老金全国统筹的其中一步,今后,国家统一制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统一缴费比例、缴费基数核定办法、待遇计发和调整办法等,最终实现养老保险各项政策全国统一。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