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产权人的申请,下表中房屋产权属证书和登记在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名下的土地分割转让预登记证遗失,宗地坐落:海河小区18号楼404室,用途:城镇住宅用地,类型:划拨,面积:32.02平方米。我中心已初步审查,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书面材料到我中心提出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注销原证书,并办理补发手续。
权利人 房屋坐落 证号 面积(m2)
刘泽瑜 泰山路海河小区18号楼 20100010964 127.26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