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自2018年1月19日起工商登记法定股东为倪朝武、林江、陶国芹,法定代表人为陶国芹,且不存在任何实际控制人。
我公司对外从事任何签约、承诺等民事活动,除法定代表人外,其余人员非经我公司书面授权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自担。
漯河市双河置业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