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下列土地使用权转移情况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书面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审查手续。
转让人 受让人 土地坐落 土地用途 面积(m2)
漯河金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常志伟 嵩山路金普花园内 住宅 605.56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