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水韵沙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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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1日 星期

蟋蟀在堂


■寒 山

《诗经·豳风·七月》云: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适逢七月,办公室立于南郊之故,蟋蟀甚多,窗台上、桌椅下,尤其门后堆放拖把处,简直就成了蟋蟀们的营地。每年秋后维修人员例行盘点线路,甚至能从灯罩里清出它们的尸体,至于它们是如何跑进去的,不得而知。既有飞蛾扑火,想来这秋天的蟋蟀赴灯也不足为奇了。虽为不速之客,但既入我屋,我自以礼相待。最初它们似乎心有芥蒂,极其小心翼翼,从不在我们跟前蹦跶,鸣声也收敛,确定了我们对其毫无加害之心后,便“放肆”开来。时不时便能看到它们的身影,偶尔跳到键盘上,碰巧我正在打字时便停下来,与之对视片刻;有时不巧刚好跳进我的水杯里,杯壁光滑,杯底有水,任凭它是跳跃高手也再逃不出去了;有时跳进铜钱草盆里,圆圆青叶如同擎盖,乃小憩绝妙之境。

无论日夜,都能听到它们的鸣叫,有时是单纯性地叫一声,试探性地,梦呓般旋即而止。有时却是对歌,此起彼伏,你一声我一声。有时是大合唱,极远又是极近的,极缥缈又是极具体的。上午叫声窸窣,中午也并不多闻,下午叫声欢畅,临下班之际更甚,像是为了庆祝整间办公室即将成为它们的乐园而欢呼。偶尔加班,那叫声尤绝,闭上眼睛,夜风从窗口吹进,鬓发厮磨,蟋鸣绕耳,恍恍然如沐户外田野。

蟋蟀之声是翅膀震动所为。初中时读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当时不甚理解鲁迅先生为何用这样的比喻,了解了蟋蟀的发声原理,便忍不住为其书中的描写点赞。有时工作太烦琐,不知如何梳理之际索性就什么也不做了,静下心来聆听蟋蟀之声。听多了,便也听出了名堂,不同的音调、频率,意思也不同。

白天,蟋蟀的叫声多是百无聊赖之际的随意吟唱,无甚意义。入了夜则大不相同,蟋蟀会发出长节奏的鸣叫,“唧吱吱、唧吱吱……”既是警惕同性“走开,这是我的地盘”,又是撩拨异性“快来,我在这儿”。当有同性不识时务贸然入侵,它便发出威严而急促地鸣叫“吱”,先礼不成,必然后兵,于是两只蟋蟀甩开大牙,蹬腿鼓翼,开始一场恶战。直至分出胜负,败者无声逃匿,胜者自鸣得意。

蟋蟀好斗在历史上是出了名的,它是上古昆虫,至少存在了上亿年,自古便为人饲养。据记载,家养蟋蟀始于唐代,兴于宋,盛于明清,当时上至皇亲贵胄,下至平民布衣,都喜欢斗蟋蟀,更有甚者“万金之资付于一啄”。蟋蟀、油葫芦、蝈蝈号称中国三大鸣虫,其中蟋蟀能位列第一,与其深厚的文化韵味不无关联。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境界。据说古人玩蟋蟀也讲究三重境界,一是“留意于物”,二是“以娱为赌”,三是“寓意于物”,也是最高境界,多为文人雅士所为。

我对玩蟋蟀并无兴趣,只爱蟋蟀之声。蟋蟀又名促织,杜甫《促织》中“促织甚微细,哀者何动人”。幼时我在乡间长大,花丛月下总吱吱,正是秋声欢唱时。秋天乡野蟋蟀随处可见,没有比它更顽皮的小孩,但它偏又是这田野里最出色的歌手,它在秋夜吟唱,把秋天最美的诗章都谱写入曲,唱给大地草木、日月星辰、江河湖海,唱给同类,唱给一切愿意驻足倾听的生灵。小时候,十月蟋蟀入我床下,我常被它们吵得睡不着,便索性竖起耳朵倾听。有时听着听着竟会流泪,竟觉得那唱词是蟋蟀写下的情书,因无处投递,才谱成曲唱给了我。

我对办公室的蟋蟀一直心存欢喜,直到它们啃食了我的多肉,这既让我生恼又起怜,心爱之物遭破坏,恼自不必说,怜的是办公室在五楼,可供它们果腹的食物并不多,它们定是不得已才为之。最后,怜战胜了恼,毕竟,它们曾无数次倾情邀我听它们的演唱会,却从未向我索要过一次门票。

《诗经·唐风·蟋蟀》中“蟋蟀在堂,岁聿其莫”,意思是劝人勤勉,莫负好时光,亦有“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之意。现代社会让人享受的方式越来越多,甚至出个门,候车厅的座椅都自带按摩功能。但是我始终觉得,人世至享仍是那些最古老的享受,都与自然有关,或耕风钓月,或莳花弄草,或涉溪听泉,或闲话桑麻。在工作日,能有那么一个下午,我能放下工作什么也不做,只是静静地聆听蟋蟀之声,且并未因此而遭受领导责罚,既幸运又奢侈。我想我就是这样的人,宁做“不思进取”的闲散穷人,也不做“力争上游”的忙碌富人。无论多少年,我生命的底色上都会保持着这样一份能安静地聆听别的生命,也使别的生命愿意聆听的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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