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普治并重,以普促治,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该区连续两年获得“全省综治平安建设优秀县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先进县区”“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县区”。
坚持普法教育与公共法律服务相结合,整合全区司法行政资源,充分发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真正打通法律惠民“最后一公里”。
坚持普法教育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对特殊人群强化监管,实施精准普法,今年6月在全市率先启动社区矫正人员“诵读经典、矫正心灵”活动,开展专题心理辅导和德育法治宣讲,帮助其重新回归社会。
坚持普法教育与人民调解相结合,逐步完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矛调体系,在全省市辖区首家成立调解员协会,实行人民调解员星级评定和考核奖励制度。今年累计排查矛盾纠纷791件,调解成功782件,召陵区东大寺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