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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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6日 星期

碧水清流入画来


(上接1版)

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践中,一些县区十分注重工作机制、工作方法上的探索、创新,如召陵区将河道垃圾清运纳入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率先建立社会化管理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河道垃圾清运问题;将区级河长巡河发现的问题,以区委、区政府督察的形式进行专项督办,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综合整治

水环境明显改善

我市在建立河长体系的同时,组织开展综合整治行动,依法打击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很多河流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河(湖)管护成效逐步显现。

持续开展河道环境专项整治行动。3月至4月,市河长办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清除河道垃圾、治理河道非法采砂取土、清理养鱼网箱、取缔畜禽养殖场和拆除违章建筑、排污口排查和规范整治为主要内容的河道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拆除河道内违章建筑50处,清除各类网箱养鱼11677个,取缔畜禽养殖场38个,清理河道垃圾157处4800余方,清除河道堆砂3.2万方,清除河道滩地内违章林木85万余棵,排查登记排污口77处(其中规模以上16处、其他污染源61处),我市主要河道环境明显改善。

强力推进河流清洁百日行动。按照省河长办要求、部署,从5月上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河流清洁百日行动,集中整治乱堆乱放、乱倒乱弃、乱占乱建、乱围乱堵等河(湖)污染问题,努力实现无垃圾、无杂物、无违建和无漂浮物的“四无”目标,恢复河道自然生态,改善人居环境。截至目前,共治理河道50条,出动4838人次、机械307台次,清理水面漂浮物41吨,拆除违法建筑50处,清理垃圾6886方,清理杂物2101处,清理河道436公里,投入资金1502万元,我市河道环境持续改善。

积极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根据省水利厅、省公安厅统一安排,市河长办联合市公安局从6月上旬开始,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对滞留在河道内的采砂船只全部清除,彻底消除反弹隐患。

认真开展“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全市河流清洁百日行动结束后,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我市决定自8月6日起,利用将近一年的时间,以沙河、澧河、颍河、北汝河、清潩河、汾河6条河流为重点,开展“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对涉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扎实开展河道垦坡种植专项整治行动。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保护,改善水环境,强化“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我市结合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8月28日到10月28日)的河道垦坡种植专项整治行动。这次整治行动以沙河、澧河、颍河、清潩河、吴公渠、唐河、汾河、黑河为重点,对全市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的50条河流的垦坡种植现象进行全面整治,进一步强化水环境保护。

“下一步,我们将务实推进,抓好年度各项任务落实;强基固本,推进河长制基础性工作;立行立改,认真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加强宣传,建立河道保洁长效机制,提升县区督导工作实效,逐步实现‘河畅、水清、湖净、岸绿、景美’的目标,为我市推进‘四三二一’工作布局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市河长办负责人铿锵有力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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