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关严查海外代购物品入境,这让不少代购从业者打起退堂鼓,游走于法律、税收灰色地带的代购行业将逐渐走向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登记的除外。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应当遵守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上述规定将会对自然人网店,特别是从事海外代购业务的网店产生较大冲击。无论是自然人、代购商店、代购网站或其他市场主体,只要是从事海外代购交易的,且具有一定规模,都必须先在国内工商行政部门备案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然后还需要去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之后才能经营。否则,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就会涉嫌违法经营和偷逃税款,最高面临200万元罚款。
电子商务法提高了自然人经营网店的准入门槛,加强了平台监管责任,对消费者而言是有力保障。微信属于社交平台,并非电商平台。如果在微信平台销售商品,且这种行为具有连贯性和营利性,就是一种经营活动,属于电子商务的范畴,就要按照电子商务法的规定从事代购业务。从电子商务市场的长远发展来看,法律的出台将使各类经营性质的代购有法可依,提高代购的违法成本,对于消费者而言利大于弊,虽然会使价格上涨,但在购买商品时不仅质量能够得以保证,而且售后维权也将有章可循。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