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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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9日 星期

关于对机动车在人行横道 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曝光的公告


为配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我支队将在市区有信号灯的全部路口和没有信号灯的27个路口对机动车在人行横道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曝光。有信号灯的路口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启用,无信号灯新安装电子警察的路口于2018年11月26日起陆续启用。

特此公告

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18年11月19日

以下27个路口新安装电子警察设备:

海河路华山美食城门口

海河路郾城区政府门口

辽河路华山农贸市场门口

辽河路沟张菜市场门口

海河路与巴山路交叉口

龙塔路与祁山路交叉口

辽河路许慎市场门口

辽河路与巴山路交叉口

海河路郾城区委员会门口

黄山路西中级人民法院门口

黄河路与祁山路交叉口

黄河路华山美食城门口

黄河路与天山路交叉口

淮河路与黄山路交叉口

辽河路与和平路交叉口

纬二路与太行山路交叉口

牡丹江路与祁山路交叉口

海河路四高东校区门口

海河路四高西校区门口

海河路郾城实验中学门口

辽河路辽河花园北门口

淞江路漯河五高北校区门口

辽河路丹尼斯西200米

岷江路与太行山路交叉口北200米

崂山路西200米辽河路小学门口

淞江路与祁山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口

祁山路向北郾城实验小学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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