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质彬,女,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2013年被任命为城关法庭副庭长。自2010年独立办案以来,多次被授予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年度工作先进个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一直以来,陈质彬以公正与效率为奋斗目标,力争把每一案办成铁案。在审理民事案件时,说情人有之,送礼人亦有之,但在金钱的诱惑和人情的冲击面前,她深深懂得,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法官地位的中立与诉讼程序的公正尤为重要,当事人可以接受败诉,但无法接受不公平,社会允许法律有漏洞,但不允许法官不公正,法官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能为个人的蝇头小利而丧失法官的人格与良知。
为了多办案、办好案,陈质彬常说“一次能解决的事,决不让当事人跑第二次”,她总是提前一周把下周的工作日程排好,然后每周五下班前整理未结案件,因此即使案件再多,她也能有条不紊,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白天开庭或调取证据,晚上就赶制法律文书,能在上午办完的事情,她决不拖到下午,今天能结的案子,决不留到明天,经常是双方当事人刚达成调解意见,她便制作调解书,双方当场签收。
陈质彬在审理案件时,常常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遵循“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审判宗旨,找准案件的切入点,以“重技巧,重时机、重效果”为原则,耐心倾听当事人的倾诉,入情、入理、入法地疏导讲解,化解一起起一触即发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