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上午,召陵区翟庄街道王裴村佟某夫妇把一面“法律救助 真心为民”的锦旗专程送到召陵区法律援助中心,表示感谢。
2017年8月,佟某在我市某服务公司从事装卸工作中发生事故受伤,其所在的公司老板拒不支付治疗费及补偿金。无奈之下,佟某及其家人到召陵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
经过该中心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和认真审核,确认佟某符合法律援助范围和条件后,便立即指派律师承办此案。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了解案件情况,详细阅读相关证据,积极与某卸装服务公司老板联系沟通。在与公司老板沟通无果的情况下,诉至召陵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卸装服务公司老板支付佟某的治疗费及补偿金。
“法律援助消除了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因家庭困难而打不起官司的顾虑,无疑是雪中送炭,真是由衷地感谢他们。”拿到判决时,佟某及其家人感慨地说。
一直以来,召陵区法律援助中心践行“扶贫助弱、维护公正”的宗旨,不断简化法律援助受理程序,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积极将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伤赔偿、劳动保护、劳动争议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赵 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