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建华、周晓平、李子明、吴美乐、朱登辉、李静华、万静雯、李小辉、赵晓华:
根据你们向我公司订购的房子情况,现通知你们三天之内到漯河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售楼部缴纳房款,如你们不缴纳房款及办理相关手续,视为你们单方面放弃该房屋,造成的后果由你们本人负责。
漯河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7日